盟行署:
我旗从2001年提出“蔬菜兴旗”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水浇地,引导农民种植蔬菜。同时,筹集资金建设占地327亩、京北地区最大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目前已累计投入近4000万元。经过几年的培育发展,全旗蔬菜种植面积已经发展到15万亩左右,特别是西芹以其纯天然、无污染、无公害、错季上市的绝对优势,受到了各地客商的青睐,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蔬菜种植业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渠道。2003年我旗“察哈尔”牌西芹通过了国家A级绿色食品认证,并先后被自治区农牧业厅列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
为确保蔬菜安全生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和极大关注,使我旗蔬菜产业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着蔬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致使个别蔬菜种植户使用了国家禁止使用的甲拌磷等高剧毒农药,出现农药残留超标问题。自治区农牧业厅于2006年8月对我旗的西芹进行了专项检测,抽检合格率仅为88%,较去年下降了7个百分点,个别基地抽检合格率甚至为零。自治区于10月份将抽检结果反馈到我旗,引起了我旗的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部署工作,深入实地调查
我旗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抽检反馈结果后,立即组织开展工作,责成农业部门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到被抽检基地进行实地调查,全面摸清了使用农药的用户、种类、来源、数量等基本情况,并配合盟农业部门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出台了《太仆寺旗无公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整治方案》,从六个方面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旗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旗长为组长,农牧业局、工商局、蔬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整改工作。各乡镇根据《太仆寺旗无公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针对蔬菜生产和农药经销使用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旗还将在今年制定出台蔬菜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从规范性文件的角度对蔬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规范。
二、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农药市场监管
对旗内所有农药销售网点的经营资格、经营种类、仓储条件、场地环境等进行了严格核查,经审核合格者,允许经营销售;对不合格的农药销售网点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经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取消其经营资格。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当中。农药经营网点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风险保证金,对销售高剧毒农药的,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对严重者进行立案审查。
采取灵活多样的检查形式进行检查,通过明查暗访促使经营者合法经营,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电话,通过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控制高毒农药流入市场。
进一步严格农药进销台账制度,对产品来源、数量、购进时间、联系方式及销售对象、销售数量、购买者身份证号码及购买用途进行详细记载。同时经营者还要履行告知义务,向购买者说明农药适宜使用的作物名称、使用方法、使用剂量、注意事项等,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三、强化责任,加强蔬菜残留抽检工作
在农药使用季节,特别是病虫害防治高峰期,每个乡镇派1—2名技术人员专门从事农药残留抽检工作,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在蔬菜生产季节每月抽检不得少于2次,上市期间每周抽检1次。检测要具体到农户和地块,对检测不合格、有超标现象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禁止上市或以予销毁。把生产和销售有机结合起来,对经检测合格的产品,发放检测合格证,优先上市;对多次抽检合格、达标率高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把抽检人员工资和工作效益挂勾,对在工作中因不负责任,导致不合格产品上市的,扣除部分工资,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四、积极开展宣传培训
2006年12月,由旗农业局牵头,举办了一次由乡镇长、村长、农药经营者和协会带头人参加的农产品安全生产培训班;计划在2007年2月初由各乡镇组织举办由村干部、农民技术员参加的农产品安全生产培训班,印发宣传材料到各蔬菜种植户,重点学习、宣传陶克厅长针对我旗无公害蔬菜生产的重要批示,宣传国家关于禁止在蔬菜等作物上使用高剧毒农药和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剧毒农药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做好对菜农宣传培训工作,每天在自办电视节目的黄金时段进行滚动宣传播放,使宣传工作深入到乡村农户,让广大农民了解高剧毒农药的危害性和违法使用高剧毒农药给他人和自己带来的严重后果,使农民群众把拒绝使用高剧毒农药变成一种自觉行为。
五、从基地抓好无公害蔬菜生产
从2007年起,我旗把无公害基地落实到户,并以无公害蔬菜基地为单位,由专业技术人员承包,进行技术指导,将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对所包农户的蔬菜从购籽、育苗生长期管理到销售等技术操作进行跟踪记载、建立档案。在蔬菜销售后进行全旗片间评比,对不按照无公害蔬菜操作技术规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植的农户,取消第二年种植资格,并进行新闻媒体曝光,警示其它种植户。
六、盟农牧业局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盟农牧业局对我旗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高度重视,受呼和局长的委托,翁发满副局长及时深入我旗进行调研,分别组织执法、检测、推广等人员和农药经营户、蔬菜种植户召开了座谈会,并与旗业务部门共同制定了整改方案。12月中旬,盟农牧业局又专门向自治区农牧业厅陶厅长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
目前,太旗政府和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太仆寺旗无公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整治方案》内容逐条进行落实。
二○○七年一月二十日